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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大投入 强化监管 助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2019-04-15 17:00  

加大投入 强化监管

助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河南省水利厅

近年来,我省积极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加大水利投入上做文章,在优化资金结构上下功夫,在创新资金监管上出实招,在强化绩效管理上求实效有力推进了我省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水利资金保障

紧紧扭住公共财政主渠道这个“牛鼻子”,积极争取公共财政加大对水利的投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水利资金近50亿元,且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18年,省政府实施的“四水同治”所谋划的十大水利工程,总投资343亿元,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2018年全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6.56亿实施引黄水费和引黄调蓄工程建设补助政策,2018年省级安排补助资金近2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抓住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机遇,2018年2019年争取利用政府专项债券16.58 亿元、24.76亿元创新水利投融资方式,2018年我省利用各类金融贷款66.1亿元,新增“四水同治”水利建设项目信贷支持额度130亿元;积极推进PPP模式,截至2018年底,我省已落地46个PPP水利项目,落实总投资698亿元。  

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项目实施

按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求,将水利部门专项资金整合为水利防灾减灾、水利发展资金和水利移民扶持3个专项。紧紧围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水利改革发展重任务,协调2018年四水同治的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18.28亿元纳入部门预算;将事关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改革、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纳入财政规划保障范围,落实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配套15.8亿元;按照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用于贫困县资金占比不低于上年的要求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利投入倾斜力度2018年,安排贫困县水利发展资金规模为22.47亿元,占比逐年提高。

三、突出监管重点确保水利资金安全

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管制度体系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制定了《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财政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规范水利发展资金、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利行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持续强化水利行业财务监管紧盯资金流向,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强化水利资金常态化管理,2018年委托社会中介对厅属14个预算单位和建设单位财务收支厉行节约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聚焦重点问题,严格整改完善,确保了水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进一步完善河南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实现水利属二级及三级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动态化监管,并与省审计厅审计信息系统联网,全面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四、 强化绩效评价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价内容及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联合省财政厅对2017水利发展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市县自评基础上,进行省级绩效复核,委托第三方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和绩效评价,通报评价结果并作为下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依据。我省的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在财政部、水利部组织的绩效评价中评定为优秀等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扎实做好各项水利财务工作,为我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责编:毕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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