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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从7月1日起调整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水价
2006-07-17 08:08  
     从2006年7月1日起,义乌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水价调整为2.6元/吨。每吨比调整前提高0.6元。水价提高部分中包含污水处理费提高0.1元,水资源费提高0.065元,水利工程供水价提高0.115元,自来水输配价格提高0.32元。与此同时,其他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这次水价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反复研究,市物价部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进行成本测算,中价机构评估认证,在依法召开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金华市物价局批准后实施。这次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既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利益。新的水价标准,有利于节约水资源,保障义乌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需要。
 
  作者:曹申生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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