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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官正出席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
2006-09-25 09:51  
  2006-4-29/中央政府网
 
  
   
吴官正在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强调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何勇、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2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讲政治、讲大局,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会议结束时作总结讲话,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吴官正指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着重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注重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加强教育,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与监督。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格依法治理、依法办案,注意掌握政策,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既不能走过场,又不能搞运动。要立足我国国情,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认识商业贿赂滋生的成因、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治理商业贿赂的路子。要拓宽思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吴官正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何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他强调,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这三项工作,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要同步进行、整体推进。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同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综合效应。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度,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履行职责。
 
  华建敏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严格依法治理,正确把握政策,针对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积极稳妥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监管,严肃惩治并积极预防涉及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商业贿赂。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公务员抵御商业贿赂侵蚀的能力。
 
  据悉,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成立本地区本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呈现出扎实有序推进的态势。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至伦,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张惠新、刘峰岩、马馼,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适时,监察部副部长、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李玉赋出席会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人等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陕西省、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等12个省(市)和部门在会上作了发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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