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坚持目标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创新思路举措,扎实有序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和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制度建设,构建科学务实的税改机制
按照清费立税、合理负担的原则,以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为目标,围绕税收征管、取水计量、信息共享等关键环节,出台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河北省工业生活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等“1+15”配套文件,构建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税改机制,得到了水利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为全国水资源税试点扩围提供了可借鉴的改革经验。
二、注重夯实基础,建立完善纳税人信息台账
围绕建立健全纳税人信息电子档案台账,组织市县对全省120万眼取水井开展实地核查统计、登记造册和建档立卡等工作,逐井贴挂“身份证”标识牌。同时,按照“移交一户、核查一户”的原则,水利部门会同税务部门逐户开展纳税人涉税信息核查确认工作,切实做到“不漏户、不漏项”,确保费税转换无缝对接、平稳过渡。另外,将全省1.8万户非农、56万户农业纳税人涉税信息全部纳入信息平台,实现涉税信息精准化、动态化和清单化管理。
三、注重计量监控,着力推进水量核定规范化
为强化水量核定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我省大力推进取水在线计量监控建设,累计核定非农用水量163亿立方米,为科学征收水资源税奠定坚实基础。非农计量方面,全省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纳税人基本实现在线计量监控全覆盖,监控水量占非农总用水量的95%以上,水量核定的准确性、便捷性大幅提升。农业计量方面,以电力数据获取和以电折水系数量测为重点,探索推进“以电折水”计量模式。一是利用累计建成的4619处典型监测井,实时收集电量、水量等农灌数据,完成以电折水系数测算工作。二是省水利厅与省内两家电力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完成90多万眼农灌机井电力计量设施摸排和电表-机井信息关联工作。每月由电力部门向水利部门提供农灌取水井实际用电量信息,根据用电量和以电折水系数测算农灌取水量。
四、注重沟通合作,提升水资源税信息化征管能力
我厅会同税务部门共同研发了“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设置水利端、税务端、企业端等模块,实现水利部门远程实时动态水量监控与核定、企业取用水量确认、税务部门税款征收的有机统一。同时,我省充分发挥水资源税征收强制性作用,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综合监管,围绕节约用水、取水许可和机井管理等方面开发了业务管理子系统,实现了水资源税征管、取水审批、机井关停、用水计量等领域的动态化监管、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大数据业务决策支撑。
自我省水资源税试点实施以来,水资源税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在促进节约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等方面效果逐步显现,用水户主动调整用水结构,加大节水设备投入力度,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提高。比如,河北唐钢公司将原有地下水源井全部关闭,水源全部切换为城市再生水,年节水约1460万立方米。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节水设备和技术,水重复利用率由30%提高到98%以上。据统计,目前我省年均征收水资源税20亿元,是税改前的2.2倍;地下水开采量由税改前的134亿立方米下降到74亿立方米。截至2021年底,全省超采区地下水位整体回升,深、浅层分别同比回升5.12米、1.87米。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魏山忠副部长讲话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力争为国家扩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河北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