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聚焦“实”的目标,落实绩效管理工作保障
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绩效管理作为水利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定期研究加快项目实施措施,并明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技术支撑单位。二是处室联动发力。建立财务处牵头组织、业务处室分工协作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对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动态掌握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情况。三是落实专项经费。每年落实绩效管理专项经费150万元,用于推动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二、采取“硬”的措施,加强绩效评价管理
一是抓制度完善。制定了《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厅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健全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制度。二是抓资金分解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后,迅速将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和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三是抓绩效监控。采取月统计、季通报的方法,实施对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常态化监控。每月统计项目进展情况,组织业务处室重点督促指导,确保当年12月份完成80%以上的投资任务;每季度抽查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重点抽查面不低于60%。适时召开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调度会,通报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措施,先进市县介绍经验,落后市县表态发言;对个别严重滞后的项目,约谈省辖市水利部门和县(区)政府分管领导。
三、突出“严”的基调,扎实开展绩效评价
严格落实水利部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坚持把“严”的基调贯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全过程。一是严格按要求自评。市县自评阶段,省厅派出调研组深入市县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省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和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二是严格审核自评材料。各市县自评材料上报后,省厅组织专门力量,坚持以省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和绩效目标为依据,以财政部、水利部的各项规定及有关制度为准绳,严格审核市县上报自评材料的完整性及各类绩效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三是从严实施绩效评价。在严格审核各市县自评材料的基础上,按照抽查面不低于30%的要求,采取“三对照”的方法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复核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完成、资金支付的一致性,以及项目实施效益、内业资料等情况,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四、坚持“优”的导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一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每年对全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在资金安排时,坚持把30%的绩效因素与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挂钩。二是实施专项资金奖励。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对获得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为优秀等次的市县进行奖励,由市县安排用于水利发展资金支出方向的水利项目。奖励机制实施后,全省初步形成了“先进更先进、落后赶先进”的良好态势,较好发挥了绩效管理“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三是纳入综合考核。将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我省“红旗渠精神杯”竞赛和“四水同治”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增强激励效果。我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连续四年被财政部、水利部评为优秀等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和魏部长讲话精神,在财务司的精心指导下,守正创新,砥砺前行,持续推进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