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推进水价改革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资金筹措“突破口”
“十二五”以来,我省相继实施了夹岩等518座骨干水源工程,这批项目总投资1690亿元,其中600余亿元为金融信贷投入。因国家政策调整,加之地方财政增收乏力,水利工程面临财政投入不足、维修养护资金严重短缺、融资渠道变窄、偿债压力大等多重矛盾。推进水价改革、提升水利工程自身造血功能势在必行。我们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研究,并将研究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建议,着力通过改革的办法破解水利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
为推进水价改革实施意见尽早出台,省政府前后两任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利工作,对水利工程水价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常务副省长及分管副省长3次召开会议研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对实施意见进行审议。2021年12月,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为创新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强化价格行为监督管理等做了顶层设计。
二、坚持系统构建,形成水价管理“新机制”
围绕深化改革、破解难题和水价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健全完善了定价规则、分类计价、定期校核等制度机制,确保实施意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务实管用。一是创新价格管理模式。推动新建大型水库工程实行“一库一价”,按照“受益者分摊”原则分区段或口门制定供水价格。如黔中水利枢纽一期工程,从供水源头到末端以8个县区为单元分类制定水价。二是创新提出“标杆水价+提水动力费”的定价方式。推动新建中小型水库实行“标杆水价+提水动力费”,提高政府定价效率,同时避免区域间价差过大,体现水利的普惠性和均等化。通过遴选测算130多个典型性样本工程,确定全省农业用水标杆水价为0.28元/立方米,非农业用水标杆水价为0.35元/立方米;在提水动力费率方面,农业为0.0013元/立方米?米,非农业为0.0022元/立方米?米,为充分保障供水单位和用水户利益,设定提水扬程在20-200米区间,最高按200米计算。三是优化新建工程水价定价方式。创新提出以经审批的可研或初设的成本参数为基础制定试行供水价格,为吸引金融信贷、社会资本投入和稳定投资预期打下了基础。如威宁小米水库,按照初设报告审批参数,核定工业园区供水价格为0.79元/立方米。四是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水利工程供水和城镇供水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城镇供水价格与原水采购成本同向联动。联动机制明确价格构成、联动方式、调价周期、启动条件、调价幅度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五是建立定期校核机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动态评估并校核,评估校核周期原则上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如投资、水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校核。
三、坚持部门联动,打好贯彻落实“组合拳”
围绕实施意见出台及实施,省发改、水利、财政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学习借鉴、调查摸底、调研考察、意见研讨等相关工作,为实施意见出台奠定坚实基础。印发实施后,省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宣贯工作,水利部门督促地方落实运营管理单位和收费主体,发改部门督促地方进行水价核定,财政部门督促地方提供基本财力保障,其余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上下联动,协力推进实施意见落地落实。据省水投(集团)公司统计,2021年其实现原水销售收入4452万元,较2020年的1200万元增长3.71倍。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魏部长的讲话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做法,持续深化水价改革,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