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0〕2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编报2019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资〔2019〕371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3号,以上简称“行政事业类报告”)和《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117号,简称“国企决算”)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类报告和国企决算会审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尽快上报会审资料
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请部直属各有关单位4月17日前将行政事业类报告,4月28日前将国企决算报部会审,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时上报的,请及时向水利部财务司说明情况。
二、会审相关要求
1.组建专家组。结合以往会审专家工作有关情况,以及各有关单位推荐,经认真研究,组建了水利部行政事业类报告专家会审组和国企决算会审组,详细名单见附件。其中:行政事业类报告专家会审组成员,包括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报告和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会审专家。会审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各单项任务,成员按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2.开展网络会审。本次行政事业类报告和国企决算会审工作,通过网络会审方式进行,不再组织集中会审。会审专家按分工在各自单位进行数据审核和报告编报等工作,通过组建QQ工作群进行会审意见收集、讨论和会审工作布置等,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部属有关单位沟通、协商和修改完善相关报告工作。
3.组织会审。行政事业类报告会审时间,自2020年4月17日开始至27日结束,并于4月底前提交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和国管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等相关资料。国企决算会审时间,自2020年5月8日开始至18日结束,并于5月20日前提交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等相关资料。
三、其他要求
1.请部属各单位尽快提交行政事业类报告和国企决算编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证会审期间会审组能随时与联系人沟通情况并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数据和资料。
2.请各有关单位为会审专家提供必要的网络环境和办公环境,会审期间原则上不再接受原单位工作。
3.会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联系人沟通。
国企决算工作联系人:史文文 李佳璐
联系电话:010-63206953,63202680
行政事业类报告联系人:赵海宏 高 晶
联系电话:010-63202741,63202803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