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财务〔2023〕36号
部直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编制2022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22〕37号)、《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45号)、《财政部关于编制2022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的通知》(财综〔2023〕3号)转给你们。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开展水利部2022年度决算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决算工作
部门决算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开展部门决算工作,对全面反映部门预算执行结果及绩效、改进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透明度具有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对决算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编报流程,建立决算工作协调机制,扎实做好决算各项工作。
(二)高质量开展决算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决算工作各环节要求,切实保证决算工作质量。一是认真组织学习部门决算、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相关规定,准确把握决算编报要求;二是健全决算工作协调机制,着力优化决算编报、审核、批复和公开等工作措施,确保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三)加大决算审核力度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决算审核的重要性,从严从紧审核决算数据。一是重点审核全年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往来款项等内容,依法依规纠正审核发现的问题。二是加大对“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合理合规性的审核力度,如实反映政府“过紧日子”的成效。三是进一步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核,不断推进数据真实性核查工作,确保决算数据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四是加强对所属单位报送决算报表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避免出现重报、错报、漏报等情况。按照财政部要求,水利部将根据决算反映问题等情况调整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
二、部门决算工作编报要求
(一)夯实决算编报基础
各单位应全面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夯实决算编报基础。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预算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二)聚焦重点事项编报
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开展决算编报工作,重点关注新要求新规定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部门预算将基本支出纳入项目库强化管理要求,认真编报人员经费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的资金来源、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二是认真落实专用基金纳入预算管理规定,完整反映使用专用结余的规模及支出用途情况。三是准确编报“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如实反映有关支出情况。
(三)强化决算数据分析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以往年度决算分析的基础上,持续强化决算数据分析利用。一是紧密关联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要求,探索建立对单位的“数据画像”。二是全面分析梳理年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并加强对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的分析。三是因审计或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涉及到对相关报表进行调整的,应在决算分析中予以说明。
(四)不断规范决算批复
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批复所属单位决算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批复程序,丰富批复内容,充分发挥决算批复在决算数据确认、改进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五)扎实推进决算公开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的规定,保质保量做好决算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二是细化公开内容,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予以重点说明。三是改进公开方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着力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获得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认真填报补充报表
各单位在规范填报决算报表、编写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的基础上,还要认真编报相关补充表。其中,《非财政拨款收入及结转统计表》通过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逐级填报,系统自动汇总;《三公经费统计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统计表》线下填报、逐级汇总上报。
(七)积极配合监管局审核
各基层预算单位(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审核决算工作要求,在向上级主管预算单位报送本单位决算的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并积极配合审核工作。
三、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
一是切实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将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制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责任人,高质量完成决算编报工作。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加强财务、人事、住房档案管理等部门统筹协调、相互配合,根据本单位住房改革支出进展情况,及时更新职工住房档案,确保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数据真实反映单位实际情况。
(二)数据真实准确
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要求,认真学习住房改革政策,准确把握决算编制范围和口径,高度关注各报表之间、报表内部相关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仔细核实发放购房补贴人员基础数据信息,如实编制决算报表,确保决算数据准确无误。
(三)注重数据分析
各单位要根据决算数据,认真撰写决算编制说明及分析报告,真实反映住房改革支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
四、其他要求
(一)关于报送时间
1.部门决算报送时间。各单位应于2023年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项级科目)、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以及电子文件(含汇总及全部分户分科目数据,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报水利部。
2.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报送时间。各单位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将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报表、决算编制说明和分析报告,以及电子文件报水利部。
相关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cwchu@mwr.gov.cn。
(二)关于编报资料及软件
各单位决算编报人员可从财政部国库司网站或者水利部财务司网站相关栏目下载编报资料及软件。
(三)关于决算会审
水利部将于2023年2月下旬组织决算集中会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障会审骨干人员的工作时间。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2月17日